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系我国大中型化工用电企业。鉴于2023年四川购电指导性政策确定稿暂未出台,各地区、州的相关购电实施细则尚未明确,且2023年公司用电通过售电公司代理交易委托暂未正式开始,但为确保我公司顺利选定2023年年度用电项目代理合作单位,我公司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于近期通过公告报名评估的方式确定拟参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用电代理项目”(以下简称“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单位。现就参加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纳入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全年需购进电量总计约为18亿Kwh,包括:
1、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脂公司”,位于德阳市罗江区)需购进电量预估约8.5亿Kwh。
2、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公司”,位于阿坝州茂县团结村)需购进电量预估约9.2亿Kwh。
3、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位于什邡市洛水镇)需购进电量预估约1057万Kwh。
4、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仓公司”,位于中江县凯江镇)需购进电量预估约292.5万Kwh。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项目类别。
2、注册资本:原则上参加树脂公司和岷江公司电力需求的代购电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参加高新公司和金仓公司电力需求的代购电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3、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相应注册程序,提供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同意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函。
4、具有我公司需求电量的代理能力和达到《四川省售电公司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交易人员配备要求。
5、2022年度代理交易电量不小于20亿千瓦时。
6、提供近三年代理售电业绩,主要包括:四川省内排名、签约电量、代理品种、偏差考核情况等。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3)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12、保证金缴纳: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在报名时,将视为自愿接受下述谈判保证金缴纳条件。
(1)同意参加树脂公司和岷江公司电力需求谈判的分别缴纳50万元投标保证金;
(2)同意参与高新公司和金仓公司电力需求谈判的分别缴纳5万元谈判保证金;
(3)若同时参加多项电力需求谈判的,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按所参与的项目逐项累加,保证金缴纳均采用电汇转账缴纳。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邮箱:jljtztb_2N@163.com。
3、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15283893345。
4、业务联系人:何女士 18942891035。
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本次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下午17:30前。
五、报名提供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
1、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同意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函,无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截图打印)。
3、近三年项目业绩材料。
4、报名人员公司出具的委托书。
5、其它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旨在初步甄选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入围我公司2023年度用电代理项目的单位名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入围单位将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单位。谈判详细规定和具体要求以最终发布给受邀单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且后续发布的经本公司签章的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是报名入围我公司2023年度用电代理项目的单位,若在缴纳谈判保证金后不按照规定签约的,我公司将全额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将保留由此给我公司造成损失及不良后果的进一步追索权。
3、凡是参与我公司2023年度用电代理项目报名的单位将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我公司发布的公告内容要求,且我公司对入围单位的甄选拥有最终裁量权和解释权。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